正妻归来(7)
作者:金元宝
时间:2021-04-17 10:53
标签:穿书 轻松
第6章 我真难啊【求枝枝】
庄锦陵接着呀呀走出地下交易场,一阵轿车鸣嘀声响起。
父女侧头,看到一辆普通的黑色轿车停在路边,车里的中年男子朝他们叫道:“小伙子,你是不是要卖晶石?”
庄锦陵在对面的店员看着他的时候就料到会另有买家找他买晶石,所以也不着急跟眼前的人交易,以免价钱被压得太低。
他假装用不信任的眼神看眼中年男子,拉着呀呀继续往前走,一点都不担心自家好货卖不出去。
中年男子急忙下车拦人:“小伙子,小伙子,我不是什么坏人,我是来跟你做交易的,我刚才看到你拿晶石去卖,但没有卖成才会特地到门口等你出来,你能把晶石卖给我吗?对了,我姓郑,叫郑科,这是我的名片。”
他把名片拿出来给庄锦陵:“我们到对面的奶茶店坐坐怎么样?”
庄锦陵觉得他名字挺熟悉的,但一时又想不起他是谁,他看眼名片问:“你找我买晶石,不怕李桑找你麻烦?”
郑科温和一笑:“我要是怕就不会在交易场门口等你,小伙子,我是真心想要跟你做交易的,你要是不想把晶石卖我,那就当交个朋友怎么样?”
庄锦陵看他笑容平易近人,没有瞧不起人的样子,并把两人摆在同等的地位上,便把名片塞到背包里:“我渴了。”
郑科笑容更大:“我带你们去喝奶茶。”
三人来到奶茶店,庄锦陵看到点单上的一杯奶茶要五千块钱,有点不淡定了,他在他以前的世界里的时候去过的无数高级餐厅,看到最贵的奶茶也就一千多块钱一杯,不像现在普通小店都卖到五千块。
这是他穿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感觉到食物稀缺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他随意点了两杯奶茶,直奔主题说道:“既然郑先生知道我在卖晶石,那你应该知道我卖的晶石和别人的不同。”
虽说一级、二级和三级的晶石遍地都是,但是它们杂质多,吸收时容易将杂质收进体内引起走火入魔,所以纯净的晶石并不像交易场里的老板说的这么不值钱,也相信只要拿出去卖,有钱人家定愿意出大价钱买回去给家里的小辈使用。
郑科听他这话就知道有戏,立马报了一个数:“我打算以两万五一块的价钱购买晶石,你觉得这个价格如何?”
普通一级晶石才卖到五千一块,二级晶石卖到一万三,所以他给两万五的价格算是很高了。
庄锦陵道:“三万五一块,不议价,以后有货还会再联系你。”
价格超出郑科的大大预算,不过目前还没有人卖纯净晶石,必能在拍卖会上卖个好价钱,而且对方还会继续供货,这样的条件足够让他答应下来,他问:“你有二级以上的晶石吗?”
庄锦陵肯定道:“现在没有,以后会有。”
郑科眸光闪过亮光:“三万五一块没有问题,但是我希望你以后要是还有纯净晶石都能找我交易,不管多少级的,我都要,我会尽量以最高价收购,可以吗?”
“要是我们一直合作,必会先考虑卖给你。”
郑科一笑:“好,成交,你现在有多少块一级晶石,我都要了。”
“三十块。”
庄锦陵本来有更多晶石,但都被呀呀收藏在系统空间里,为了不让人发现呀呀的身份,他只拿出三十块晶石放在他的背包中,单是背这些晶石就去了他半条老命。
郑科问:“你是要现金,还是把钱转到卡里?”
“转到卡里。”当年原主去万荒森林的时候,曾把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待在身上,省去了再办卡证的麻烦。
“好。”
两人交易完毕,郑科拿出一张邀请函递给庄锦陵:“五天后,我老板在奢华大酒店举办拍卖会,欢迎你能来参加。”
庄锦陵翻开邀请函问:“能带孩子去吗?”
郑科看着乖乖用吸管吸奶茶的小女孩,轻笑道:“这么漂亮的小女士,当然欢迎她来。”
呀呀对他露出可爱的笑容。
郑科喝完奶茶就离开了。
庄锦陵问呀呀:“郑科是谁?我怎么觉得这个名字耳熟?”
呀呀吸口奶茶:“他是反派BOOS手底下的金牌收购员,反派BOSS非常看重他。”
“是他啊,书里只有几次提到过他,所以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刻,不过我记得书里描写郑秋在收购这一方面挺厉害的,没有他做不成的生意,他刚才对我的态度就让我觉得舒服,让我想再跟他再做第二次交易。”庄锦陵笑眯眯道:“我们运气不错啊,刚进城就遇到他,以后会有很多和他合作的机会,对了,我记得反派BOSS在这个时候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大反派,但是已经开始跟李桑不和,我以后要是有好东西就专门卖给郑科气死李桑。”
呀呀笑咯咯道:“气死坏女人。”
庄锦陵揉揉她的头发:“快喝,喝完带你吃饭买衣服机手,再找个酒店好好享受几天,休息好再做其他打算。”
呀呀喝口奶茶:“爸爸,奶茶好好喝,我以后还想喝。”
庄锦陵笑道:“你这是没喝过才觉得好喝,等以后我赚了大钱,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在万荒大森林里的时候,每天不是吃水果就是吃肉,吃水果还好,有甜味,吃肉就不行了,没有盐,没味道,而且肉经常没烤熟,吃多了就想吐,他都快不知道咸味是什么味道了。
两人喝完奶茶就找地方吃饭。
由于食物稀少的原因,街上卖吃的店铺特别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饭馆,但价钱贵得吓人,一肉一菜一汤就去了两万五千块,庄锦陵吃得浑身肉疼,要是每顿都这么快,就刚才赚到的一百万,不出十天就能耗光。
饭后,庄锦陵带着孩子买衣服手机,最后才找酒店休息。
庄锦陵洗澡后出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道:“穿进书里已经有四年,还是第一次看清楚这个身体的长相,怎么长得这么像女人?呃,和以前的我有七分像,要是剪短头发更像了。”
会留长头发是因为冬天里的森林特别冷,没有多少御寒衣物的他只能将头发当成围巾去寒,现在要他剪掉还挺舍不得的。
庄锦陵想了想,决定等过了冬天再去剪头发。
“哇,爸爸,床好软啊。”呀呀兴奋地在床上蹦来蹦去。
她从有意识以来就跟着庄锦陵待在万荒森林里,每天看到的不是花草树木,就是变异动物,没有再看过其他事物的她自是对城里的物品感到好奇:“哇,爸爸,电视机里有人?爸爸,电视机里为什么有人?爸爸,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呀?”
拿着吹风筒吹头发的庄锦陵无奈看她一眼,从住进酒店后,就听呀呀一直在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是吹风筒,吹干头发用的。”
他吹干头发,给手机插上卡:“呀呀,把原主爸妈的手机号告诉我。”
原主父母就只有原主一个儿子,所以对原主特别好,所以原主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哪怕原主不是练武的料,性子又特别的任性,但原主的父母依然无条件的爱着自己的儿子,最后还因为原主的原因死在男主的手里。
庄锦陵在这个世界没有亲朋好友,还是联系原主父母比较好,以后也好一个依仗。
呀呀说了两串号码。
庄锦陵把号码存到手机里,犹豫一下才拔通庄母的手机。
手机响了好几声才被对方气冲冲的接起电话,语气很不好问道:“谁啊?有话就赶紧说。”
庄锦陵张了张嘴,妈这个字卡在喉里怎么也叫不出来。
自从他母亲过世之后,他就没有再叫过谁妈,再加上对方又不是他亲妈,心里多少有些别扭。
庄母等了几秒没有听到声音,火气更大:“再不说话,老娘就挂电话了,小兔崽子,耍老娘玩是吧,被老娘知道你是谁就死定了。”
庄锦陵察觉到她要挂电话,急声叫道:“妈,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