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说她非我不娶(46)
终于有人的猜测靠边了,他惊疑不定地看着门口那个哪怕看不见脸,也知道定是个绝色美人的姑娘,面如金纸地颤着声音小声提醒道:
“天在水……是妙音门的生意!”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周围的人们也都在如此明显的提示之下纷纷反应了过来,反应快一些的人已经速度丢下了银子,三步并作两步地就从侧门冲出去了,反应慢一些的人也都跟着颤巍巍地抖着腿起了身,把酒钱菜钱赶紧结完了就跑——
都吓成这个样子了,也愣是没一个人敢趁乱赖账。
杜云歌看着这些人像是逃命一样离去的身影,心生不解,问道:
“他们在害怕什么?”
薛书雁有点想笑的感觉,只觉面前这一幕委实荒唐得很。她清了清嗓子之后低下头,附在杜云歌耳边轻声道:
“他们觉得我凶名在外,云歌既然是能管住我的门主,那岂不是比我还要凶?”
——薛书雁这番话其实说得没问题,因为这帮人正是这么想的。
“胡人”这个词眼下在很多记性好的老人心目中,在那些居住在边陲之地的人心目中,在那些世世代代都是听着口耳相传的故事长大的人心中,乃至在那些对过去的历史有着一定的了解的人心中,可素来都不是什么好词,几乎可以与“凶残无礼又蛮横”这样的词挂等号了。
多少年前,那一段五胡乱华的乱世带给后人的印象委实过分惨烈。他们粗暴而随意地闯入汉人的家中,掠夺粮草这些他们军中急缺但是他们自己又不会种植生产的东西,还有金银珠宝这些硬通货,拿去置换,再购买更多的粮草和军马,好将入侵的战线进一步往中原腹地推入。
除去抢掠这些行军的急需物之外,有些更为过分的人还会劫掠这些无辜的普通人的妻女奸/淫,更残暴一些的还会将这些可怜的女子当做食物,而这样的暴行竟然只是因为最简单的一个荒唐的想法:
她们生得这么美,那么吃起来会不会比牛羊的肉更好吃呢?
这段历史中滔天的硝烟和血气,即便是经历了漫长的时光长河的冲洗,也未能被削减半分,白天只要读了这段史书,夜间入眠的时候恍惚间都宛如有潺潺的血河蜿蜒过枕边。即便全武林都知道薛书雁现在是妙音门的人,知道她是个两边都不讨喜的混血,但是行端坐正得堪称我辈楷模,但是江湖之外的普通人怎么说薛书雁……她想都不想就能猜到,更别提她还生了一副高鼻深目的明显异于中原人的模样了。
刚刚从天在水连滚带爬跑出去的那些人中基本上没有武林人士,不过想来也是,武林中人怎么会到妙音门所在的地方喝酒吃饭呢?这就好像是在一头打着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来的猛虎身边进食一样危险。
既然如此,在普通人们的眼里,站在门口的可就不是两个正当韶华之纪的女子了,而是一头凶残暴戾、不知何时就会一跃而起咬断人的咽喉的猛兽,和牵着猛兽的驯兽师。
那么能够驯服猛兽的,会是什么善类吗?
——肯定不是!
杜云歌的名声传播得很广,不管是她傻乎乎的、特别好骗的名声还是她因过分姝丽的外表而久负的盛名,都和薛书雁的名声几乎要一样广了,但是这些名声的传播范围仅限于武林之内,对于武林外的那些普通人来说,即便是忘忧山上妙音门里最普通的一个外门弟子,对他们而言也有如另外一个世界的、高不可攀更不能冒犯的人,更别说能像眼下这样,和神秘莫测的妙音门门主共处一室了!
他们跑得那叫一个快,可苦了为此疑惑不已要听薛书雁解释的杜云歌。
薛书雁身负胡人血统,又习武多年,身形自然要比普通女子高一点,当她附在杜云歌耳边低语的时候,便有些微的热气轻轻吹拂在杜云歌的耳畔。杜云歌浑身上下没一块地方的皮肉不白净又细腻,这可是花了好多年的时间娇养成这个样子的,尤其是耳朵那里,受一丁点的刺激都会在感官上被成倍地放大。
于是薛书雁就看着杜云歌的那只小巧的耳垂很快地就从白净的肤色变得通红了起来,就好像是傍晚天边突然飞满了艳色的火烧云一样,这两种颜色的飞速的转换看上去就颇为赏心悦目,让人仅仅这么简单的一瞥,便有心荡神驰之感。
——直到这时,薛书雁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她刚刚凑在杜云歌的耳边说话的时候,距离好像有那么一点的……近。
两人之间的气氛突然就尴尬起来了,这莫名尴尬的气氛直到负责天在水的舵主匆匆赶来也没能好转半分。这位舵主面色惨白,心知可能是账本子的事终于败露了,黄豆大的冷汗从她的鬓边不断地滚落下来,双唇颤抖,却始终未发一言,只是一味地跪在那里磕头如捣蒜。
按照凤城春她们的想法,这位秦淮的舵主要么是视财如命要么是受人指使,但是不管有怎样的内情,这人都必须领罚,否则不足以服众,毕竟秦淮那边的账本子细细查下来,竟然十多年都是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这些年来她贪下的白银少说也有二十万两。
这二十万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哪怕是买官,也能给一家的男丁全都买个知府了;哪怕是招兵买马,也能搞出一支兵强马壮的私军来;秦淮舵主的名下土地和房子之类的东西也不多,更是只身一人茕茕孑立,也没有什么用得着大开销的地方;据探子回报,此人的日常生活也颇为节俭,素日里除了跟秋护法这位直属的上司有那么点书信往来之外,也没别的交际,而每封要上忘忧山的书信都要经过重重盘检抽查,要是真的这些信里有什么猫腻的话,根本不可能瞒得下这么久,早就被四位护法和薛书雁给逮出来施以惩罚、以儆效尤。
那么这二十多万两的白银都花去了哪里呢?用秋月满怒极攻心、口不择言的话来说——
“这崽种哪怕是拿钱去打水漂听响,二十万两的白银也足够把秦淮河给堵了!”
秦淮舵主也自知这个数目不小,真要追究起来的话,她是不可能有活路的,便跪在了杜云歌的面前,二话不说先给这个年纪比自己小了一圈多的姑娘“砰砰砰”地磕了三个响头才开口说话:
“门主……天在水的姑娘们对我贪墨一事概不知情,还请门主放她们一条生路。”
杜云歌本来就心软,更是看不得别人苦苦求她的这个样子,就像薛书雁评价过她的那样,她的想法就跟个小孩儿似的,只盼你好我好大家好,团团圆圆,天下没有不好的事情,那才是顶顶的完美。
只是这个世道,哪能让她把这个梦给做得团圆呢?
就在她开口,意欲询问“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的时候,薛书雁突然往前走了半步,抽刀出鞘一气呵成,快得杜云歌都没能看清自家师姐的具体动作,那把雪亮的雁翎刀就对准了面如死灰的秦淮舵主:
“废话少说,门主问什么你答什么就是,何必聒噪?”
她雁翎刀的刀尖恰巧对上了秦淮舵主两眼正中的位置,谁不知道薛书雁眼下已经达到了内力外放的境界,被抵着这么个位置真是太尴尬了,要是真的惹这位妙音门未来的副门主生气了的话,保不准就要当场被来一个红红白白的眉间开花,吓得秦淮舵主立刻闭上了嘴,规规矩矩地等着杜云歌问话。
杜云歌深吸一口气,淡淡开口问道:
“手脚不干净,做假账,多年来侵吞天在水白银少说二十万两起,你认不认?”
秦淮舵主颤抖着连连点头,颤声道:“……认。”
她招得如此痛快,连数目都没狡辩,倒让薛书雁与杜云歌二人对她有点刮目相看了,本以为是个贪财怕死之人,事到临头了怎么着也会挣扎几下的,没想到竟然这么爽快就招了供。
不过再怎么有骨气,罚还是要领的。薛书雁也不跟她多废话,沉声道:
“数额过大,当领死罪。给你半天时间料理后事,随后便来自我了断罢。”
“不用了。”秦淮舵主惨笑一声,缓缓起身,对着杜云歌拜了拜,道:
“是我对不住妙音门……老门主待我恩重如山,是我畜生不如、良心丧尽。按照妙音门的规矩来,定是要念我劳苦功高,赏我个全尸的,但是我委实没脸去九泉之下见老门主。”
“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事太多了……门主,我就说到这里。”
她的话音越来越微弱,到最后竟然声息全无,就这么面如金纸、无声无息地卧倒在了那里,嘴边蜿蜒下一丝紫黑色的血迹来,一看就是剧毒发作,纵使华佗再世,也再难妙手回春了。
天在水的姑娘们依然分列两排,默不作声地跪在那里。她们每人在入门的时候都背过门规,且在听到了秦淮舵主私吞的白银数目之后,是惊的惊、恨的恨、怨的怨,一时间竟然无人敢说话或求情。
而从秦淮舵主唇角流下的那一丝血迹沾到的地方起,那里的皮肤便逐渐溃烂了开来,被新溃烂的地方流出来的、尚未凝固的鲜血碰到的地方竟然还能继续烂开,除了坚硬的头骨之外,竟然连深层的血肉都能烂尽,不一会就把整个人的头都腐蚀了个干干净净、再无造假的可能,方才停了下来。
薛书雁见多识广,即刻便认出了这是什么毒:
“这是‘簪花’。”
杜云歌顿时感觉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从胃里仿佛又传来了临死前那连绵不绝的、就好像又把刀子在五脏六腑里翻来覆去一样的绞痛。她轻轻呼出一口气,勉强维持住了声音的平稳,藏在白纱后的脸一片惨白,若是有人斗胆抬头看看她的话,定会发现竟然分不出是她的惨白的脸更白一些,还是这白纱更白一些:
“……这个我知道,‘白发簪花不解愁’,素来是何家庄的密藏之毒。”
“哪怕经脉尽断、黑白勾魂使的绳儿都套在头上了,只要不朝着心口来最后一刀,服下簪花,就能保你活三天三夜。只是临死前不仅会武功全失,面容尽毁,这三天三夜里还要尽受烂肚穿肠之罪,可白瞎了这么个别致又风雅的好名字。”